盘锦银保监分局:核准王旭任工商银行盘锦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盘银保监复〔2021〕7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你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关于王旭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辽报〔2021〕258 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旭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盘锦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