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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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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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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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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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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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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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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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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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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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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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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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旻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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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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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将贴现资金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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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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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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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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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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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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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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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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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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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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