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将贴现资金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光大银行扬州分行被罚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4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扬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旻旻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将贴现资金转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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