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龙井榆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吉银保监复〔2021〕351号

龙井榆银村镇银行

你行《龙井榆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请示》(龙榆银发字〔2021〕11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持你行股权1000万股,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股份由785万股变更为1785万股,持股比例由39.25%变更为59.5%。

你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合规做好股权变更工作。

此复。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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