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银保监分局关于农业银行金沙县支行张瑞任职资格的批复

毕银保监复〔2021〕87号

农业银行毕节分行:

你行报来《中国农业银行毕节分行关于核准张瑞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毕发〔2021〕1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张瑞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张瑞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张瑞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毕节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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