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银保监复〔2021〕57号
富滇银行:
《富滇银行关于对杨平生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富滇银发〔2021〕36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平生富滇银行昭通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昭通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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