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银保监复〔2021〕349号
长春宽城融汇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拟任齐伟同志担任长春宽城融汇村镇银行董事、董事长的请示》(长宽融汇银发〔2021〕7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齐伟长春宽城融汇村镇银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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