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发生信贷人员挪用资金案件 两名责任人遭警告并处罚款

(张建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建兵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发生信贷人员挪用资金案件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9月15日

(王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东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发生信贷人员挪用资金案件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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