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保监局关于平安银行深圳三联天彩支行更名的批复

深银保监复〔2021〕680号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你行《关于平安银行(0000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三联天彩支行更名的请示》(平银深发〔2021〕22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三联天彩支行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银支行,简称为:平安银行深圳坂银支行。

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规定材料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深圳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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