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银保监局关于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琼银保监复〔2021〕166号

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修订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万农商发〔2021〕11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修改章程,修改内容以你行《关于修订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请示》(万农商发〔2021〕116号)所附章程为准。

二、你行应在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海南银保监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海南银保监局将办理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海南银保监局报告。

附件: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1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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