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保监局关于平安银行天津天塔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津银保监复〔2021〕437号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平安银行(0000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塔支行开业的请示》(平银津发〔2021〕15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塔支行开业,简称:平安银行天津天塔支行。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号101房间。

自批复之日起,你分行应于10日内持本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该支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开业,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报告延期,开业延期不得超过1次,延期期限最长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或延期开业未报备的,本开业批复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1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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