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银保监复〔2021〕185号
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你分行报送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关于邱加兴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厦中银报〔2021〕18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准邱加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若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则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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