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津银保监复〔2021〕436号
北京银行天津分行:
你分行《关于北京银行(60116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管理型)行长顾建波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京银津发〔2021〕12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顾建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管理型)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此复。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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