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银保监复〔2021〕330号
南昌大丰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陈雪瑶同志拟任南昌大丰村镇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南村银字〔2021〕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雪瑶南昌大丰村镇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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