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银保监复〔2021〕26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你分行《关于陈荣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渝邮银请〔2021〕23号)等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2018〕第5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荣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提交任职决定文件。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1月10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