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保监复〔2021〕529号
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夏庆华拟任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华泰财字〔2021〕3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夏庆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夏庆华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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