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银保监分局:核准李杰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副行长资格

泰银保监复〔2021〕48号

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准李杰任职资格的请示》(肥民村银发〔2021〕10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李杰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李杰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泰安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