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银保监复〔2021〕184号
中国银行泉州分行: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桃城支行拟终止营业的请示》(泉中银报〔2021〕28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桃城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的15日内将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并于完成企业注销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三、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的后续事项,按规定向社会公告,并做好解释工作。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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