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银保监复〔2021〕3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怒江分行关于李倩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怒发〔2021〕25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倩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市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按规定办理有关任职手续,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怒江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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