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佳银保监罚决字〔2021〕29号)

(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佳银保监罚决字〔2021〕2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佳木斯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马超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新增大额风险暴露超比例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五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佳木斯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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