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银保监复〔2021〕377号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你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事项的请示》(云信发〔2021〕6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股东云南省财政厅变更为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权变更后,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保持不变,股东构成与出资比例如下:
(一)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二)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5%。
(三)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
(四)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5%。
(五)深圳中民电商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
(六)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局报告。
云南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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