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银保监复〔2021〕141号
兴业银行南昌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万威春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兴银赣请〔2021〕3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万威春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抚州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高管任职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职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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