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赤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

(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名称

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马铁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规定提供报表,逾期不改正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赤峰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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