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农村合作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锡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锡林浩特农村合作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维坡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董事长未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