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银保监复〔2021〕361号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关于王晓红拟任行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慈民村银〔2021〕1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晓红的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宁波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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