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银保监复〔2021〕256号
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核准王云强同志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文惠银发〔2021〕8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云强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王云强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廊坊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廊坊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21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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