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保监复〔2021〕82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区城鸿路营业所开业的请示》(沪邮银请〔2021〕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5﹞4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区城鸿路营业所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营业所业务经营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总(分)行授权的业务。
三、核定该营业所营业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城鸿路10号1幢。
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该营业所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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