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成都蜀都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7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违规以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形式置换他行商业用房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6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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