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76号)

(中行成都蜀都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7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违规以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形式置换他行商业用房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6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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