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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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7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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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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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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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罗航(时任主要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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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资本金来源审核和贷款用途管控不尽职,以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形式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个人发放“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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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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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8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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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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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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