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玉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
个人姓名 |
扎西拉毛、多杰太、扎西才让、才拉毛、才仁旺加 | |
|
单 位 |
名称 |
青海玉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华加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办理借新还旧贷款 |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青海玉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3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扎西拉毛、多杰太、扎西才让、才拉毛、才仁旺加予以警告。 |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玉树监管分局 |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