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关于宁波银行台州温岭大溪小微综合支行开业的批复

台银保监复〔2021〕331号

宁波银行台州分行:

宁波银行(002142,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关于台州温岭大溪小微综合支行开业的请示》(甬银台分〔2021〕45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辖属温岭大溪小微综合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大溪小微综合支行(简称“宁波银行台州温岭大溪小微综合支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大石路391、393、395、397、399号一层。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和个人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普惠型小微企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杨孝宽的宁波银行台州温岭大溪小微综合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请你分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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