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银保监罚决〔2021〕48号)

抚顺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张东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辽银保监罚决〔2021〕4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东军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工商银行沈阳分行和平支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辽宁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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