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银保监复〔2021〕99号
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曹昌堂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连农信〔2021〕2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曹昌堂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二、你联社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龙岩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联社向龙岩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三、你联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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