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5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易诗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易诗淇

单位

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谷晶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贷款管理不尽职

2.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3.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机构罚款共计150万元;对易诗淇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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