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银保监分局关于交通银行长治高新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长银保监复〔2021〕125号

交通银行长治分行:

交通银行长治分行关于辖属交通银行长治高新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交银长〔2021〕3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该支行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及对外公告,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三、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分局。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长治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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