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银保监复〔2021〕125号
永安农商银行:
《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永农商〔2021〕37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4693456元变更为人民币413590256元。
二、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三、你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修改你行章程相应条款,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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