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保监复〔2021〕924号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闭北京分公司的请示》(中远海财〔2021〕1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关闭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北京分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将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并按照有关法规办理后续事项。
三、你公司应在完成关闭北京分公司后续事项后,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局。
此复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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