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哈密黄田支行变更名称的批复

哈银保监复〔2021〕47号

中国建设银行哈密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黄田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建哈报〔2021〕6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黄田支行变更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

二、请在收到此批复10日内,持此批复、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黄田支行金融许可证、你单位介绍信及领证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并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将变更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告我分局。

三、请你分行接到此批复后做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黄田支行变更名称的对外公告、宣传及解释工作。

哈密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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