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塔城昆仑村镇银行朱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塔银保监复〔2021〕96号

塔城昆仑村镇银行:

你行《塔城昆仑村镇银行关于朱芸同志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塔城昆仑银〔2021〕91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朱芸塔城昆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应在3个月内对拟任人作出任职决定,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分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塔城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