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银保监分局:核准兰潇毅民生银行曲靖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曲银保监复〔2021〕157号

民生银行昆明分行:

你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关于兰潇毅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民银云发〔2021〕2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兰潇毅民生银行曲靖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兰潇毅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就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备案。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曲靖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