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村镇银行:
《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关于增资扩股实施方案的请示》(瓦长银字〔2021〕23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增资扩股方案,在原有股本金基础上定向募股2000万元,定向募股后股本总额增加至14050万元。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定向募股事宜。
三、你行在完成定向募股后,请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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