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借贷搭售;

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

行政处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五)项;

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一条;《关于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合计罚款7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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