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蒋威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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