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蒋威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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