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6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代军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一)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 (二)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用于归还出票人他行贷款 (三)通过发放贷款兑付到期票据掩盖票据业务风险 (四)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五)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 (六)违规办理未竣工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七)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22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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