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银保监复〔2021〕46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你分行《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开业的请示》(成银行渝文〔2021〕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永川银保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开业,营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0号。
二、核准刘枣林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三、核定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总、分行授权办理的业务。
你分行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后方可开业。同时,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该机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于开业期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延期后仍未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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