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银保监分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开业的批复

永川银保监复〔2021〕46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你分行《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开业的请示》(成银行渝文〔2021〕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永川银保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开业,营业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0号。

二、核准刘枣林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三、核定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总、分行授权办理的业务。

你分行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后方可开业。同时,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该机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于开业期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延期后仍未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2021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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