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银保监复〔2021〕8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华研支行迁址并更名的请示》(盘中银报〔2021〕10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华研支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利港支行。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并及时予以公告。
三、你行要在6个月内完成更名工作,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盘锦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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