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银保监复〔2021〕17号
青海果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青海果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分理处升格的请示》(果农商银〔2021〕199号)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1月1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同意青海果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路分理处升格为青海果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沁支行。
二、你行应自该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持相关手续到果洛银保监分局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于6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等变更登记手续,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书面报告至我分局。
此复。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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