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72号)

(余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7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余恺

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招商信诺人寿上海电销中心欺骗投保人、向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共计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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