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37号 |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周华、陈鹰、刘小平、郑敏静、朱瑞炳、李金峰、张达欣 | |
|
单位 |
名称 |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 |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陈玮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抵押物价值审查不严格、未落实授信审批意见发放贷款、贷前未揭示关联关系、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回流挪用 |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厦门分行处以九百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周华处以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五年,对陈鹰、刘小平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郑敏静、朱瑞炳、李金峰、张达欣给予警告。 |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