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1-3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银保监罚决字〔2021〕3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周华、陈鹰、刘小平、郑敏静、朱瑞炳、李金峰、张达欣

单位

名称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玮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抵押物价值审查不严格、未落实授信审批意见发放贷款、贷前未揭示关联关系、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回流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厦门分行处以九百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周华处以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五年,对陈鹰、刘小平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郑敏静、朱瑞炳、李金峰、张达欣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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