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银保监复〔2021〕5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策勒县色日克街东路营业所更名的请示》(和邮银请〔2021〕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银监发〔2015〕49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策勒县色日克街东路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策勒县色日克街西路营业所。
二、代理营业所业务范围:吸收本外币储蓄存款;办理国内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受理信用卡还款业务;受理电子银行业务(含自助银行业务、短信服务);基于邮储银行系统的代收付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服务;代理销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由邮储银行委托的其他商业银行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必备材料到我分局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和田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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