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7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朱近
单
位
名称
——
主要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9年12月,朱近对建行自贸区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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